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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振字〔2023〕15号
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09号建议的答复
格力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自治区农牧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扶持的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坚持点面线相结合,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实施了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和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支持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产业发展,着力倾斜扶持基层乡村产业。2022年,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的63.3%用于产业发展,吸纳带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46.61万人次。
二、强化金融扶持的建议
建立金融与农牧业融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协同推进机制和振兴领域牵头主办行动机制,重点围绕自治区15个优势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带和12个农牧业产业集群,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022年,全区涉农涉牧贷款余额9548.9亿元,同比增多283亿元。全区农地抵押和活体牲畜质押贷款余额183.75亿元,两项贷款分别增加15.5亿元和18.8亿元。
阿鲁科尔沁旗农商银行推出了“振兴贷”“富民一卡通”“肉牛产业贷”“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等“金融兴农”系列产品,通过上门走访,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旗农牧局、保险公司签订推进乡村振兴扶持基础母牛(奶牛)合作协议,专门制订“兴牛贷”信贷产品支持养殖户提质扩群。截至2022年底,已有251户养殖户成功办理贷款5426万元,引进基础母牛3618头。
三、关于技术人才扶持的建议
自2022年起,自治区农牧厅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560万元,通过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扶持,增强其发展实力,激发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项目结合自治区实施“头雁”项目的100个涉农(牧)旗县区产业特点,计划每年培育780余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4000余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2022年起,探索开展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在赤峰市作围绕粮油作物(含杂粮)、蔬菜、果业、中药材、马铃薯、食用菌种植以及休闲、加工、农机技术服务等农民职业化发展的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在锡林郭勒盟围绕养殖业类、加工类、服务类行业开展试点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将聚焦乡村产业发展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完善对乡村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政策,促进乡村基础产业发展。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
签发人:贾跃峰
联系人:韩超群
电 话:0471-638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