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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振字〔2023〕17号
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60号建议答复
那日苏代表:
《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旗创建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衔接资金倾斜支持
2022年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旗县创建以来,自治区每年安排财政衔接资金给予倾斜支持。2022—2023年,每个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范围的旗县财政衔接资金倾斜支持3000万元。2023年,在可支配财政衔接资金锐减的情况,保证了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范围旗县的衔接资金规模持续增加。科左中旗2023年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6577万元,较2022年增加1.5%。
二、信贷资金积极支持
科左中旗2023年1-4月份,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480户、2402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户数和金额分别增加75.2%和62%;发放创新开展的农牧民普惠性金融信贷产品——“富民贷”1903户、24293万元,是23个开展“富民贷”业务旗县的平均水平的3.66倍。同时,自治区将乡村振兴示范旗县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清单提供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低利率、长周期、高额度的信贷资金支持。将科左中旗中安安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头牧场养殖项目列为重点,多次与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实施项目的融资需求。
三、争取政策重点支持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积极沟通和协调发改、农牧、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将现有的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向乡村振兴示范旗县倾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旗县。2022年下达文旅项目资金340万元,用于支持科左中旗三个文旅项目建设;下达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797万元,用于支持地方牛羊生产、产业发展等。同时,依托京蒙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旗县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推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和示范创建旗县开展合作。
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
签发人:贾跃峰
联系人:韩超群
电 话:0471-638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