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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3-05-31 12:05 点击量: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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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振字〔202319号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158号建议的答复

王亚丽代表: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土人才孵化培养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着眼乡村振兴一线需求,增强驻村包联实效建立人才培养衔接机制

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中办发〔2021〕27号)要求,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自治区党委农牧办、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财政厅持续做好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相关工作。自治区201个单位重点包联10个国家重点帮扶旗县和5个自治区重点帮扶旗县,其中23高校主动参与包联帮扶工作,积极组织师资下乡,送技术、送人才,通过驻村帮扶工作,把大学、学院的支持通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渠道传递到基层,有效推动高校培育人才的模式方向与“三农三牧”工作趋势高度契合,建立人才培养衔接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二、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基层人才发展空间,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一是支持基层一线引才聚才。2017年,人社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鼓励支持各盟市、旗县(市区)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更加宽松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2022年,人社厅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明确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可通过设置合理的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解决人才短缺,促进乡村振兴。招聘旗县苏木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招聘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得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招聘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招聘旗县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招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奖项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

二是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对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农村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时,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限制;对在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设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在基层卫生、中小学教师、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文博等专业领域,实施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对基层人才评价予以倾斜支持。2022年起,自治区在赤峰市开展了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围绕粮油作物(含杂粮)、蔬菜、果业、中药材、马铃薯、食用菌种植以及休闲、加工、农机技术服务等农民职业化发展的行业开展,经村、乡、旗区逐级申报审核,共受理松山区、喀喇沁旗2个试点的337名职业农民的职称申报,经市、县两级分级评审,共通过评审301人。锡林郭勒盟开展了职业牧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按照养殖类、加工类、服务类三个申报范围,共计55人申报初级职称,经评审,共通过评审41人,现已完成核准备案工作。

三是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对于引进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进行聘用,对满足一定工作年限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数的限制予以聘用。为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设置10%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岗位,专门用于解决基层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聘用难的问题。

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服务。积极推动教育、卫生、产业等专家学者下基层,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自治区首批选派1017名优秀青年教师、1365名医疗人才、5122名科技人员、1627名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助力乡村振兴。积极为脱贫旗县选派产业发展顾问组,帮助选择产业项目、指导产业生产、谋划市场销售,目前已为科左中旗、察右中旗和阿鲁科尔沁旗等3个非重点帮扶旗县选派3个组23人,长期开展结对帮扶,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工作

一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工作2022年起,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560万元,通过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系统性培育和综合性政策扶持,增强其发展实力,激发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项目结合自治区实施“头雁”项目的100个涉农(牧)旗县区产业特点,计划每年培育780余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近4000余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

二是推进创新实用人才示范培训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2〕11号)文件精神,围绕提升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牧民创新创业,提高乡村治理水平,重点向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和边疆民族地区倾斜,组织培训农村牧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到村任职选调生、家庭农场主、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小微农牧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带头人、基层乡村规划建设从业人员等580名,其中在区内培训3期,培训学员300人,向区外输送学员280人。

三是推进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2014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9年转型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近年来,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我区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导向,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以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和各类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为补充,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的高素质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培育工作,累计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4万余人。2022年,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统筹推进新型农牧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牧区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截至目前,培育高素质农牧民17967人。

四是加快推动“四库两基地”“大思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全力做好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建立自治区乡村振兴教材库、案例库,甄选理论素养较高、业务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或专业机构,围绕乡村振兴理论、政策、实务,建立公共课共享、专业课分类分级的师资库和课程库;依托已经授牌的乡村振兴学院,为人才培训和教学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年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教育厅共同挂牌联合设立一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其中涉及高校实践基地5家,村级教学实践基地15家红色教育基地7中小学实践教学基地2家,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中心1家

    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


签发人:贾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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