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内乡振字〔2023〕26号
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556号建议的答复
吉木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期结束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将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产业利益联结,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过渡期内,保持产业扶贫主要政策稳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培育和发展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2022-2025年度,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应分别≥55%、60%、65%、70%,且中央衔接资金不低于上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2022年,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的63.3%用于产业发展,吸纳带动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46.61万人次。
推进我区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实施,涉及领域广、部门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力推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农牧、财政、发改、文旅、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关注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
签发人:贾跃峰
联系人:韩超群
电 话:0471-638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