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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振字〔2023〕29号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67号建议的答复
郭洪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扎实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2年,完成10.38万个户厕改造,574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1697个行政村新建垃圾收运处置设施,461个村开展人畜分离试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特别是按照“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原则,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清理“四堆”(垃圾堆、废物堆、粪土堆、柴草堆)、治理“四乱”(柴草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专项行动,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牧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方式,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清洁活动。
二是健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员中聘用管护员。明确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牧区卫生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法探索建立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清掏、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牧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牧户合理付费、嘎查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牧户付费分担比例。
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嘎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农牧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嘎查村民自治机制,嘎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利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等积极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项目。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四是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牧民健康素养。将转变农牧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范畴。将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牧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县城(苏木乡镇)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
五是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等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嘎查村民评议会、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引导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农牧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31日
签发人:贾跃峰
联系人:韩超群
电 话:0471-638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