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同意对外公开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00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周凤华代表提出的第002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深入实施农村牧区道路畅通工程建设。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拓展苏木乡镇、嘎查村通硬化路成果,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农牧场通硬化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截至4月27日,经初步统计,2023年计划使用衔接资金实施村组道路项目44个,投入资金约2.9亿元。
二、积极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出行条件,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有序开展街巷硬化,有效提高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牧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整治农村牧区户外广告。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创建美丽家园,充分利用村庄闲散土地,打造公共绿地和小微公园,引导农牧民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发展庭院经济、推动人畜分离,积极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到2025年创建示范旗县20个,打造“森林乡镇”45个,建设示范嘎查村2500个。支持具备条件的旗县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县域治水示范样板。以旗县为单位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统筹优化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保护利用乡土文化,以农房和村庄建设为主体,加强乡村风貌保护。以满足农牧民群众夜间出行需要为目标,支持建设必要的照明设施,同时坚决杜绝过度美化亮化等形象工程。截至4月27日,经初步统计,2023年计划使用衔接资金支持村容村貌提升项目32个,预计投入资金1.17亿元。预计投入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000万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预计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预算内投资1.37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023年,我局按照因素法分配已下达阿鲁科尔沁旗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方向)11497万元,资金由旗县人民政府统筹使用。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规定,资金可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林场)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7日
签发人:海山
承办人:田川
电 话:1552251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