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等9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内乡振发〔2022〕35号
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等9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盟市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各银保监分局:
近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和中国银保监会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各地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要树牢底线思维,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可能引起规模性返贫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规模性防返贫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开通防返贫监测帮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纳入监测范围,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凝聚“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各级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要加强本领内的灾害预警监测,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多渠道、多层次及时发现预警信息并反馈基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因灾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放在首要位置。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判规模性、系统性风险隐患。指导受灾地区用足用好救灾救助政策,加强督导,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帮扶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三、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应对及时
各部门要协同组织开展灾情摸排,避免基层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同时做到口径统一、数据一致。要逐级建立防范灾害返贫致贫风险工作台账,逐户记录受灾群众的受灾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采取的帮扶救助措施,对因灾纳入监测范围的要尽快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取得帮扶成效,生产生活恢复或致贫返贫风险消除一户,在台账中销号一户。
四、及时“上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各地要落实好重大事项逐级上报机制,针对因自然灾害、疫情等特殊原因导致区域系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等重大事项,旗县要逐部门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置。自治区将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25日前报送本年度累计受灾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受灾和应对情况分析报告。届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将根据各地受灾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因素给予一定支持。
附件:国家乡村振兴局等9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内蒙古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