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内乡振字〔2022〕25号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
五次会议第459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596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农村牧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内在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用能质量,实现农村牧区能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1〕66号)文件规定,要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供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提出“各级政府将农村能源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脱贫地区农村能源的支持。”我局认为代表提出的“将本项目纳入乡村战略实施创新案例”建议具有合理性,我区将全力支持本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典型案例,积极向国家乡村振兴局申报。我局支持自治区发改委统筹考虑,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资金支持方面的建议:
一是鄂温克旗可以按规定开展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试点,统筹整合自治区12项项目资金,用于农牧业产业发展、农村牧区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鄂温克旗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旗衔接资金,用于支持非贫困嘎查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短板以及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3日
签发人:贾跃峰
联系人:韩超群
电 话:0471-6384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