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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2-08-16 10:13 点击量: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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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

同意对外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娜日斯代表提出的第192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加大对新巴尔虎右旗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2021年以来,自治区持续加大对新巴尔虎右旗项目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新巴尔虎右旗总额达1441万元,2022年达3083万元,同比增长113.81%,重点用于新巴尔虎右旗发展牲畜养殖、光伏产业、防贫保险以及乡村建设等项目,为新巴尔虎右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支持。

二、提升脱贫人口职业技能素养促进就业创业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受地域限制,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就业地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时间可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补贴资金按相关规定列支。持续提升脱贫人口技能素养,更好促进其就业创业。

(二)发展职业教育。一是鼓励脱贫户家庭的“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二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补助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地方财政预算中列支。进一步提升脱贫家庭适龄学生职业技能素养,掌握一技之长,为返乡创业提供技能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30日   

签发人:海山

承办人:田川

话:15522513633